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相关处(室、局),甘肃省特种设施安全技术检查中心、甘肃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有关单位:
为切实推动市场监管总局、省委省政府及省局党组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相关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持续深化特种设备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合规经营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稳定,2024 年度省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专项和证后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4 年度,按照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及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对照《2024 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和《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2024年度特种设备安全专项和证后监督检查的通知》相关要求,省局抽取了 130 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省局检查 30 家,委托市州局检查 100 家)组织开展了证后监督检查;对城镇燃气相关单位及检验机构、涉及特种设备化工企业、特种设备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工业氧气瓶充装单位及检验机构、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运营使用单位以及锅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等重点领域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组织开展了 9 个专项共计 98 家相关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省局 2024 年度特种设施安全专项和证后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结合监管实际抽选受检单位并采取市州交叉检查方式进行,发现各类问题隐患共计 489 项、6 家受检单位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均已责成属地监管部门督促整改并核查处置违法违规问题。截至目前,由省局负责实施的专项及证后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经属地监管部门复核均已完成整改,4 家涉嫌存在违法违规的单位已依法依规立案查处,2家涉嫌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单位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正在调查核实相关情况。
(一)资源条件方面。部分单位市场监管总局第 73 号令落实不到位,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配置不符合要求,未结合单位实际设置日管控、周排查项目,相关记录不完善;焊材库管理不规范,库内存放杂物,焊材无批号、牌号、规格标识;生产材料及零部件专用场地不满足材料分类分区分批存放要求;部分设备设施或仪器设备已过检定(校准)有效期;特定种类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不完善;未制定特定种类设备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等。
(二)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及运行。部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未按《特定种类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要求及时修订,组织机构图与结构图未纳入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质量控制人员任命不符合要求;质量保证体系文件中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不齐全;合同评审记录、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等记录未受控;外来文件未填写受控文件清单;未按要求实施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年度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
(三)产品安全性能(工作质量)。部分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单位施工资料中缺焊接工艺卡、焊接检查记录未受控;无- 3 -焊接检查记录,无损检测、焊接、材料等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未在相应记录中签字确认;未明确施工验收无损检测比例、压力试验参数等具体要求。部分电梯安装(维保)单位施工竣工资料归档不规范,未提供电梯的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记录,记录签字人员与任命人员不符;电梯安装自检报告项目不全,内容填写不规范,审核签字人员与任命人员不符;电梯维保记录填写不规范,电梯限速器校验报告存在无原始记录、校验数据填写不规范、校验报告未受控、无审核人员签字等。
(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部分检验检测机构未制定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未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修订作业指导书、记录和报告模板,检验检测报告、记录中相关技术参数填写不规范等。部分电梯检测机构《电梯自行检测备忘录》《问题整改确认单》《电梯自行检测符合性声明》无受控格式版本;作业指导书中电梯检测记录、报告填写规则编制内容不完整;未制订检测过程试验音像资料的拍摄作业指导书等。
(二)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及检验机构。部分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市场监管总局第 74号令落实不到位,未制定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未及时修订;充装质量追溯系统功能不完善等。部分油气管道运营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进行年度检查,厂站内工业管道安全技术档案建立不齐全等。部分液化石油气瓶检验机构未建立相关责任人员及检验人员档案,检验仪器设备台账建立不完善,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填写不规范等。
(三)涉及特种设备化工企业。部分单位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建立不符合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第 74 号令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逐台建档,《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台账》未及时更新,内容不全,部分设备未及时办理或变更使用登记证等。部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未按要求开展年度检查,压力管道(蒸汽)外保温层破损,安全阀配备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已过校验有效期等。
(四)工业氧气瓶充装单位及检验机构。部分工业氧气瓶充装单位未及时修订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未配备卸载专用装置、压力控制报警系统、联锁停泵装置等。个别工业氧气瓶检验机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控制要素不齐全,关键岗位人员任命不符合规定,作业指导文件选用标准未及时更新,气瓶定期检验报告填写不规范等。
(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源条件方面,个别考评人员配备不足,考核档案资料及影像资料存档管理不规范,未按要求配备人脸识别比对系统和视频抓拍系统,焊接作业人员焊材库管理不规范。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方面,个别质量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不健全,实操考核评分细则不完善。工作质量方面,抽查的 6 家中有 4 家机构不同程度存在实操考试记录填写不规范问题。
(六)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运营使用单位。部分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不完善,未依据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施安全技术档案、特定种类设备台账,未按照使用维护保养说明制定维护保养的项目和内容等。个别客运索道运营使用单位自检报告记录、交接班记录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特种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不完善等。
(七)重点领域特定种类设备使用单位。检查 3 家余热锅炉使用单位发现存在特种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定不完善,锅炉水质化验频次不符合规定等问题。部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特种设备安全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不完善等;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运营使用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及产品使用维护保养说明设定日常检查项目,未按规定在上下车站设置行驶路线图,未在行驶路线上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等。检查 2 家电梯使用单位(其中 1 家单位含压力容器)发现存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人员岗位职责不明确,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不完善,电梯机房门标识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开展压力容器年度检查等问题。
(一)加强问题整治。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重视问题整改复核工作,督促整改闭环,防范死灰复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对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开展风险防范和隐患治理,确保有关问题在本辖区内及时得到有效整治,督促特种设备相关单位、检验检测机构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强源头治理。行政许可部门、鉴定评审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生产单位许可、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审核把关,督促申请单位不断提升合规经营水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从严把好使用登记证办理、作业人员委托关口,加强源头防控,督促指导企业树立法律和法规意识,持续强化内部安全管理。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及相关规定要求,周密筹划做好 2025 年度特种设施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持续调整和完善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不断提升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规范化水平。坚决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加强特种设备相关单位监督检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督促指导特种设备相关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施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