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81,774,1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公司专注于提供节能、高效、稳定的空气动力,是以压缩机、真空泵主机自主研发设计、生产为核心,并进行压缩机、真空泵整机以及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综合性空气动力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
公司经过30多年的专业化生产制造,培育出旗下优质空气压缩机品牌“捷豹 JAGUAR”,产品有螺杆式压缩机、真空泵、离心式压缩机、活塞式压缩机等系列以及干燥机等相关配套设备及配件。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装备制造、汽车、半导体、光伏、锂电、冶金、电力、电子、 医疗、纺织、生物发酵等行业领域。公司基本的产品类型展示如下:
空气压缩机是一种通过压缩的方式使低压气体转变为高压气体,从而将原动机(通常是电动机)的机械能转化为气体压力能的气压发生装置。
空气压缩机大多数都用在提供空气动力,是工业现代化、自动化的基础动力产品,是工业活动中必不可少的设备之一,大范围的应用于装备制造、汽车、半导体、光伏、锂电、冶金、电力、电子、 医疗、纺织、航空航天、军工、餐饮等工业领域。
公司研发工作以市场需求和公司战略规划为导向,通过对市场未来发展的新趋势的分析,确定市场需求较大的产品类型,有明确的目的性地进行技术探讨研究和产品研制。研发模式以自主研发为主,并在部分新产品研究开发方面与国内外技术型机构进行合作开发。公司研发部门依据公司总体规划和各部门反馈情况,制定研发规划、组织设计、实施新设备、新技术的研发项目。
公司采购模式为“按需采购”模式。生产中心根据具体订单需求和生产计划安排,制定出请购需求清单,采购中心根据请购需求生成采购订单,并通过公司的供应商平台将订单需求传递给各供应商,各供应商依照订单内容及时配送物料。
结合自身与行业特点,公司采取“安全库存”与“订单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为保证生产的全部过程的有序进行以及按计划及时完成交货任务,公司成立相关制度,明确各环节的部门责任:计划部门负责根据销售预测和客户订单的品种、规格、交期等要求编制生产进度计划和物料请购计划,并对生产计划的实施过程进行管控;采购中心根据物料请购计划进行采购;生产车间按流程生产,对于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出现的不正常的情况及时反馈;同时,公司还设置了品管中心对产品质量全面把关。
经销模式是指公司与经销商签署买断式经销合同,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经销商再将产品自行销售。
空气压缩机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客户群体庞大、分布范围广;作为工业生产的基础动力设备,空气压缩机售后保养维修需求较大,用户想要及时、专业的售后服务。针对空气压缩机行业的这些特点,企业主要采取经销的销售模式,由经销商开拓终端市场并就近向用户更好的提供及时、专业的售后服务。
直销模式是指公司直接与用户签署销售合同,并直接完成销售。少量终端大客户依据自己的信用政策情况、需求等直接与公司签订合同,通过直接合作,企业能为大客户在全国各地协调售后服务等各项需求。
公司是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是团体、行业标准《压缩空气站节能设计指南》(T/CGMA 033002-2020)、《容积式空气压缩机产品铭牌、说明书、宣传文件明示要求》(T/CGMA 0301-2021)、《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一般用喷油回转空气压缩机》(T/CMIF 157-2022)、《螺杆空气压缩机电控系统》(T/CGMA0303-2023)、《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油品使用指南》(T/CGMA0304-2023)《微型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外文版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同时是国内少数掌握螺杆空压机核心技术的厂家之一。公司始终致力于不断的提高设备能效水平的技术创新,2013年压缩机列入工信部“能效之星”评选范围以来,公司产品凭借“优于能效一级”的领先能效水平多次入选工信部《“能效之星”产品目录》,入选数量位居行业第一;2017 年至 2023年,公司产品凭借优异的能效水平入选工信部《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入选数量位居行业第一。公司被工信部认定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企业”,是唯一一家同时获得三个国家级“绿色制造”奖项的压缩机企业。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明显的变化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为:以总股本378,91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891,200.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已于2024年6月5日实施完成了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024年7月11日,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流通。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为:以总股本381,774,1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177,411.6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24年9月19日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4年11月6日实施完成了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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